中心在《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发表文章,探讨Netflix和韩国电影行业的平台治理和国家战略

2026-06-15
在2026年5/6月刊的《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中,中心副主任孟昭莉教授和香港科技大学协理副校长兼中心主任许佳龙教授指出,平台的未来不应是一个帝国,而应是一个生态系统。这不仅关乎韩国影视产业的命运,更关乎我们如何在数字和人工智能时代的交汇处,维护创意的多样性和产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近日,中心副主任孟昭莉教授与香港科技大学协理副校长(学术发展)兼中心副主任许佳龙教授联合发表文章,以网飞(Netflix)与韩国影视产业的发展关系为案例,探讨数字平台对产业生态、价值分配及国家战略的深远影响。

文章指出,韩国经过30余年的持续投入,逐步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影视产业体系。然而,随着网飞大规模进入韩国市场,其以全球分发网络、资本优势和平台规模效应重塑了韩国内容产业的运行逻辑。虽然平台为韩国影视作品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和资金支持,但同时也带来了版权集中、价值分配失衡、本土平台竞争力下降等挑战。

作者认为,数字平台已不再只是内容分发渠道,而逐渐成为掌握用户数据、流量分配和定价权的关键基础设施。当平台的影响力足以改变一个国家产业的发展路径时,传统产业治理框架已难以应对相关挑战。

文章借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的公共治理理论,并结合让·梯若尔(Jean Tirole)、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玛丽安娜·马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以及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数字平台时代的六项治理原则,包括:

  • 让平台外部性透明化与可问责;
  • 建立与价值创造相匹配的价值分配机制;
  • 提高算法透明度与参与度;
  • 维护产业生态韧性;
  • 构建多层次跨国治理体系;
  • 建立以社会福祉为导向的价值评估框架。

文章强调,AI时代的平台力量将进一步增强,平台治理不仅关乎产业竞争,更关系到文化创造力、多元创新生态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未来的平台不应只是价值攫取者,而应成为促进产业共生与共同繁荣的生态建设者。

全文可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pcfhJwkEqdVAvfIKVOWGmg

在2026年5/6月刊的《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中,中心副主任孟昭莉教授和香港科技大学协理副校长兼中心主任许佳龙教授指出,平台的未来不应是一个帝国,而应是一个生态系统。这不仅关乎韩国影视产业的命运,更关乎我们如何在数字和人工智能时代的交汇处,维护创意的多样性和产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