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近日,中心副主任孟昭莉教授与香港科技大学协理副校长(学术发展)兼中心副主任许佳龙教授联合发表文章,以网飞(Netflix)与韩国影视产业的发展关系为案例,探讨数字平台对产业生态、价值分配及国家战略的深远影响。
文章指出,韩国经过30余年的持续投入,逐步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影视产业体系。然而,随着网飞大规模进入韩国市场,其以全球分发网络、资本优势和平台规模效应重塑了韩国内容产业的运行逻辑。虽然平台为韩国影视作品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和资金支持,但同时也带来了版权集中、价值分配失衡、本土平台竞争力下降等挑战。
作者认为,数字平台已不再只是内容分发渠道,而逐渐成为掌握用户数据、流量分配和定价权的关键基础设施。当平台的影响力足以改变一个国家产业的发展路径时,传统产业治理框架已难以应对相关挑战。
文章借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的公共治理理论,并结合让·梯若尔(Jean Tirole)、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玛丽安娜·马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以及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数字平台时代的六项治理原则,包括:
- 让平台外部性透明化与可问责;
- 建立与价值创造相匹配的价值分配机制;
- 提高算法透明度与参与度;
- 维护产业生态韧性;
- 构建多层次跨国治理体系;
- 建立以社会福祉为导向的价值评估框架。
文章强调,AI时代的平台力量将进一步增强,平台治理不仅关乎产业竞争,更关系到文化创造力、多元创新生态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未来的平台不应只是价值攫取者,而应成为促进产业共生与共同繁荣的生态建设者。
全文可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pcfhJwkEqdVAvfIKVOWGmg